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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刘婷婷、刘国良律师代理贾女士离婚纠纷案:抚养权 + 财产分割双维权,助贾女士顺利解困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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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在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25)冀 1082 民初 69*号贾女士诉周某印离婚纠纷一案中,北京京来律师事务所刘婷婷律师(主办)与刘国良实习律师(协办)共同担任原告贾女士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面对贾女士分居后带幼子回娘家、被阻探视长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争议僵持的困境,两人通过清晰梳理诉求、精准组织证据,最终助力贾女士实现 “顺利离婚 + 幼子抚养权 + 公积金分割款” 的核心诉求,法院依法作出支持判决。

该案中,贾女士与周某印 2016 年登记结婚,育有 8 岁长女周某萱与不满 1 岁幼子周某海,因长期矛盾于 2024 年 11 月分居 —— 贾女士带幼子回内蒙古娘家,却被男方拉黑微信、没收长女电话手表,无法正常探视;提出离婚后,男方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两子女抚养权、男方 15 万余元公积金分割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男方甚至主张 40-50 万元外债要求共同承担,案件陷入僵局。

刘婷婷、刘国良律师介入后,首先帮贾女士将 “想离婚、要孩子、要分财产” 的模糊诉求,细化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主张:明确幼子抚养权优先、长女抚养权尊重意愿(若无法争取则保障探视权)、男方婚后公积金按共同财产均分,并驳斥无证据外债。随后,团队协助贾女士补全关键证据:2022 年男方家暴后的报警记录与住院诊断、2023-2024 年长女学校老师的沟通记录(证明贾女士参与教育)、其父母退休金流水(每月 4000-6000 元,佐证协助抚养能力),以及男方公积金缴存明细(证实 158832 元均为婚后所得)。

庭审中,针对抚养权争议,律师团队紧扣 “子女利益最大化” 原则:长女已满 8 岁且明确愿随父亲生活,便转而争取 “合理抚养费”(最终法院判贾女士每月付 1000 元远低于男方要求的 5000 元);幼子尚处婴幼儿阶段且长期随贾女士生活,团队强调 “婴幼儿需稳定抚养环境” 及男方 “加班酗酒、无精力照料” 的劣势,最终法院判幼子由贾女士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 2500 元抚养费。财产分割方面,律师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男方公积金属共同财产,法院支持贾女士分得 79416 元;针对男方主张的外债,因无证据佐证法院未予采信


判决书

此次代理中,从贾女士曾陷入 “探视孩子被拦、想争抚养权没头绪、连该分的财产都不知道怎么要” 的困境,到最后不仅顺利离了婚,还拿到幼子抚养权和该分的公积金分割款,刘婷婷、刘国良律师靠着专业和高效的服务,一步步打破了双方僵持的争议僵局。这不仅护住了贾女士的合法权益,也让大家看到,民事案件里律师帮当事人捋清需求、找准维权突破口的重要性,更给那些正面临类似离婚难题的人,提供了参考。


当事人暖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