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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王婷律师代理某建材合同纠纷案:抽丝剥茧破证据迷局,助商行追回147万余元欠款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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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4)浙0105民初86*号杭州市拱墅区某建材商行诉李某、浙江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王婷律师担任原告建材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案件中,两被告多年来刻意混淆证据—李某一方故意将不同工程的结算费用重复标注隐瞒部分付款的真实指向某环境建设公司则用零散无关联的转账记录掩盖欠款事实,让证据链看似混乱无序;面对此困境,王婷律师抽丝剥茧,厘清法律关系与账目逻辑,最终推动法院认定浙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付款主体,助力建材商行成功追回1478304.59元欠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核心源于2020年至2022年的业务合作:建材商行应要求为杭州某路项目、杭政储地块项目等供应黄沙、水泥等建材,并提供挖机租赁、垃圾外运服务。经李指定的工作人员结算确认,扣除已付款项后,商行主张尚欠210万余元。但催讨无果后,商行起诉两被告,却遭遇推诿——李称自己是环境建设公司经办人,责任应由环境建设公司承担;环境建设公司则辩称李是实际施工人,与商行无直接合同关系不应担责。  

接受委托后,王婷律师迅速聚焦两大核心争议,制定代理策略:一是固定债权凭证,梳理五份由李员工签字的结算单,明确服务内容欠款构成佐证债权真实存在;二是厘清责任主体,重点挖掘环境建设公司的关联证据—商行与环境建设公司曾签订某号地块项目采购合同,环境建设公司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商行开具的发票也均指向环境建设公司,结合案涉工程均由环境建设公司承建、服务均用于该工程的事实,主张李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环境建设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  

针对被告提出的“结算金额重复计算”“已付款遗漏”“发票税点应扣减货款”等抗辩,王婷律师逐一回应:以结算单原文及项目实际情况驳斥重复计算主张,核对付款凭证区分争议款项(非案涉付款不予抵扣),指出双方无“税点未达标扣减货款”的约定,被告抗辩无依据。  

最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采纳王婷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案涉结算单合法有效,李构成表见代理,环境建设公司为合同相对方及付款主体。法院核算确认总应付款4581947元,扣除已付款3043642.41元及双方确认的6万元土方处置费后,判决环境建设公司支付商行1478304.59元,并自2024年6月28日起按LPR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商行对李的诉求及其他超出部分请求。



判决书

此次代理中,从某建材商行面临“证据被故意混淆、欠款金额难辨、两被告互相甩责”的困境,到最终明确付款主体、追回百余万欠款王婷律师的细致操作成为关键这也为商事主体维权提了醒:在工程类合作中,保留结算凭证付款记录合同等关键证据明确交易关联主体,能为后续维权奠定坚实基础,专业律师的介入可有效厘清争议,推动权益落地